中足联公布处罚决定
4月16日,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委员会发布处罚公告。云南玉昆足球俱乐部队官员米克尔因违规违纪行为,被处以禁止进入体育场馆1场,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处罚。
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。
攻击行为发生在半场结束前
事件发生于4月12日中超第五轮,深圳新鹏城对阵云南玉昆的比赛。根据比赛监督报告、裁判员报告及视频材料,在上半场第45+9分钟时,米克尔实施攻击性行为。

官方文件描述其“用拳打破替补席顶棚”。当值主裁判随即出示红牌,将米克尔罚令出场。此举源于他对此前一次判罚的不满。
依据纪律准则作出处罚
纪律与道德委员会依据《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》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作出上述处罚。该条款针对实施暴力行为或严重犯规、非体育行为等。
公告中强调,将坚决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,以净化行业风气。并呼吁各参与方共同维护比赛秩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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